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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 行政权力清单》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2-07-27 17:47 | 来源:县政府办

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县司法局组织对蓬安县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清理调整,并起草了《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

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依据

1.《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21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的通知》(办发〔2021205);

2.南充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二、编制过程

2022223日,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经过各单位自查上报、县司法局二轮审核论证两个阶段,形成《蓬安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征求意见稿)》。615日,县司法局再次发文向县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根据意见最终形成了《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送审稿)》。2022725日,经县政府同意通过了《蓬安县县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

三、主要内容

本次编制县级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5491项,其中:行政许可251项、行政处罚4384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强制162项、行政确认4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给付26项、行政检查277项、行政奖励108项、其他行政权力2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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