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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MB1E6202XJ/2023-0000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成文日期
2023-07-20

四川蓬安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

时间:2023-07-20 | 来源:蓬安工业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国家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年7月16日)有关规定,现进行蓬安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本次规划名称为《蓬安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四川蓬安工业园区位于蓬安县河舒镇、相如街道办,四至范围:东至东经106°26′30.443″、北纬30°57′12.259″,西至东经106°23′40.946″、北纬31°0′47.866″,南至东经106°24′58.421″、北纬30°56′4.632″,北至东经106°25′4.105″、北纬31°1′43.165″,园区总面积为959.77 公顷。

3、规划时限:本规划近期至2025 年,远期至2035 年。

4、产业定位

以农产品加工产业、机械汽摩配先进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轻纺鞋服产业为主导产业。

5、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规划到2035年园区居住人口规模4.6万人,就业人口4万人。

(2)产值规模:到2025 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400 亿元以上,税收5 亿元以上,园区规上企业120 家以上,园区就业人数2 万人以上。到2030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800 亿元以上,税收12 亿元以上,园区规上企业250 家以上,就业人数3 万人以上。到2035 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200 亿元以上,税收20 亿元以上,园区规上企业350 家以上,就业人数4 万人以上。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收集蓬安工业园区北面约25m的蓬安县环境空气例行监测点分析区域环境质量情况。2021年全年蓬安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39天,优良天数比例达到了92.8%,二氧化硫年均值7.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15克/立方米;PM10年均值45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值2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年均值0.8毫克/立方米;臭氧年均值99微克/立方米。区域二氧化硫、PM10、PM2.5、二氧化氮、CO、臭氧近5年来均呈下降趋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

根据现状补充监测,各监测点位和监测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标准,区域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河舒河及清溪河2019-2021年市控断面例行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

本次现状监测的七个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

(3)地下水环境:根据地下水现状补充监测数据,评价范围内的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的要求,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

(4)声环境:根据噪声现状补充监测数据,世纪广场9栋监测点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超标,其余各监测点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监测点位的超标原因是由于属于闹市区,且位于十字路口处,因此环境噪声值较高,导致超标。

(5)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现状补充监测数据,1#、3#、7#、8#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除了镉超出风险筛选值标准外,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筛选值用地标准,但是镉检测浓度未超过风险管控值标准,表明区域土壤可能存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应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协同监测。2#、4#、5#、6#、9#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筛选值二类用地标准,表明区域内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与区域发展规划协调性

《蓬安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地和谐的理念进行规划,符合四川省、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南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3年5月)相协调,符合区域发展规划、功能区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城乡建设规划、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重大规划的要求。

四、规划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环境影响

水污染:规划区纳污水体为河舒河及清溪河,最后汇入嘉陵江,本次评价对区域废水产生量核定,规划区污水排入蓬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以及规划新建的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排放。

大气污染:规划区未来大气污染源主要由工业源、交通源组成。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排放源主要来自移动源。PM10和PM2.5排放源主要来自于扬尘源, VOCs排放源主要来自于溶剂产品使用源和移动源。氨排放源来自于机动车。

噪声污染:工业噪声主要来自部分企业的机械设备噪声和动力站房噪声;交通噪声主要包括区域内道路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娱乐场所音响设备、商业门市和沿街摊贩噪声、露天集贸市场噪声等。

固废污染: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为原则,对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统一集中处理。建立、健全对有害废弃物的监督及管理系统。定点排放、自清自运。严禁自设工业垃圾堆放填埋场所,应集中处理。依法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安全处置,实现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

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2、环保对策措施

1)水环境保护对策

强化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实施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推进工业节水。建立水资源管理协商机制,协调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防洪安全保障与水能资源等开发利用关系。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实行废水资源化,鼓励综合利用。

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流域分区管理体系,优化水功能区划与监督管理,明确园区排污受纳水体所在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水质状况。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构建国内领先的污水排水系统。规划区域范围内污水收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率应达到100%。规划范围内水体水质标准应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控制水体污染,实行雨污分流。

2)能源、资源集约利用与大气环境保护对策

①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处置能力短板

加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提高炉渣、冶炼废渣、粉煤灰及其他废物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综合利用水平。到2025 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95%。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资源利用,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面向解决建筑垃圾废弃堆存和建筑砂石等材料短缺的矛盾,培育或引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②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

组织企业申报工信部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对纳入公告的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再制造产品管理,推动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落实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园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动态监测分析,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技术。。

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持续推进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地下水污染源清单,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定期开展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监测并发布地下水监测信息。加强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源对周边地表水的环境风险管控。

4)声环境保护措施

随着蓬安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继续,人口规模增加、经济规模扩大、车辆增多,相应的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规划区通过合理布局规划区内各企业,在加强区内的敏感目标(如医院、学校等)规划布局,科学的交通组织和管理、并对各类声源(工业、生活等)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并加强监管的情况下,区域主要噪声源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将局限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整个片区及周边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为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规划在落实循环经济及安全处置的前提下,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认为规划方案原则可行。需进一步增加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的投入,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有效供应量,减少土地占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未来片区开发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入区项目土建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临时储存设施或生活污水临时收集沉淀池以及后续运营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垃圾转运站等事故工况下通过垂直入渗方式影响周边土壤。事故工况下,污染物在通过垂直入渗土壤层后,可通过表层土壤的吸附作用大大降低污染物持续下渗风险。在严格做好各项废水、固废的收集处置措施后,规划实施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影响总体较小。

五、综合评价结论要点

《蓬安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地和谐的理念进行规划,符合四川省、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与《南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3年5月)相协调,符合全国及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和相应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在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等方面认真落实国家、省及地方各项污染防治要求,以及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布局、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产业转型升级。

本评价认为,蓬安工业园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控制规划规模、强化环境准入、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措施,有效减缓规划区开发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规划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总体合理。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报告书简本全文网络链接:(附件1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本)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附件2为公众意见表)

八、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四川蓬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0817-5085179

邮箱:347903820@qq.com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8-8625166

邮箱:2647701938@qq.com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规划区域居民以及对本规划关心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②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③对规划的实施建设是否认可;

④本规划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⑤对本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⑥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公众的建议。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十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及写信的方式联系。 

十三、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自2023年7月20日起至2023年8月2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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