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县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蓬安县财政局汇总,2015年蓬安县县本级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1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90万元,下降36.0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8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11万元,下降58.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579万元,下降25.7%。
附表:
蓬安县2015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项目 | 2015年决算 (万元) |
合计 | 2111.62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
公务接待费 | 438.0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673.59 |
其中:购置经费 | 254.21 |
运行维护费 | 14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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