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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273XY/2024-0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08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4-08 | 来源:蓬安县殡仪馆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殡仪馆职能简介

忠实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职业道德,做到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周到,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和丧葬陋习,达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理丧事之目的。承办遗体防腐、整容、冷藏、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和为丧家提供悼念场所,丧葬用品等殡仪服务。

(二)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重点工作

承办遗体防腐、整容、冷藏、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和为丧家提供悼念场所,丧葬用品等殡仪服务。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殡仪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蓬安县殡仪馆2021年收支总预算970385.46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了50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专项经费预算由年初的50万元修改为按全年非税收入金额据实返还。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收入预算970385.4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0385.46元,占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支出预算970385.46元,其中:基本支出882385.46元,占91%;项目支出88000元,占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0385.46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专项经费预算由年初的50万元修改为按全年非税收入金额据实返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0385.46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877.41元、卫生健康支出39923.25元、住房保障支出50584.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0385.46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0万元,主要原因是殡葬专项经费预算由年初的50万元修改为按全年非税收入金额据实返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4年预算数为879877.41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9923.2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0584.8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8614.4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7805.6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117.58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2385.46元,其中:

人员经费850385.4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4 年县级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4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1000元。计划用于接待交流学习人员用餐费等.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减少2000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压缩开支,过紧日子。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蓬安县殡仪馆为事业单位,2023年度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蓬安县殡仪馆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

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监控、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蓬安县殡仪馆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4个,涉及预算970385.46元。其中:人员类项目 10个,涉及预算850385.46元;运转类项目 1个,涉及预算32000元;特定目标类 1个,涉及预算88000元。

(五)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2个,主要包括:人秘股、计财股等。

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等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的是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蓬安县殡仪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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