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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4-04-08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4-08 | 来源:蓬安县统计局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居民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加强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全县各基层单位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加强局机关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与市政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党建基础工作,完善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举措,开展多种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经常性教育,促进党建与统计工作的深度融合,更好完成统计工作。

2、把脉经济态势,持续加强研判预警。对照2024年市考核目标,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精准把握态势,锚定攻坚目标;健全主要经济指标和经济运行预警监测机制,逐月对工业、建筑业、贸易、服务业等专业重点企业的重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及时收集国、省、市以及兄弟县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做好对标找差分析;建立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跟进重点监测,积极反馈主管部门,强化跟进调度和精准服务。

3、认真做好数据解读,打造统计服务精品。结合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指标体系变化和县域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丰富《统计速递》《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统计数据产品;继续坚持定期综合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高质量撰写统计分析、预警监测,及时为县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支撑;强化“全员信息”意识,加强统计信息报送,树立统计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4、优化服务方式,加快全县经济发展。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市局汇报监测预警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定期向县领导反馈重点工作和重点指标监测进度;强化统计发声,积极参与全县经济运行、产业规划、督导调研等活动,主动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参谋部”作用。

5、扎实推进第五次经济普查。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统一部署,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落实好“五经普”经费保障、“两员”选聘、管理、培训、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做好经普数据处理技术支持相关准备工作。

6、认真做好常规统计工作。认真执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和工作标准,全面、高效地完成工业、农业、能源、投资、经贸、建筑业、房地产业、社会科技、人口、服务业等常规专业统计调查任务和年报调查工作。健全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完善部门数据交换机制,提高企业统计数据与部门资料的核查比对频度。

7、高质量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一是全力做好新一轮城乡住户样本调查工作。定期走村访户,指点培训,稳定记账户队伍。借数字化改革之势,探索新形势下电子记账监管方式,不断提高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质量。二是努力做好社情民意各项调查工作。重点关注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平安社会调查等,通过加强调查员的业务培训,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三是有序推进劳动力调查、粮食调查和畜禽监测工作,确保各项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8、突出重点领域监测。以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定实施“八大攻坚战”,加快研究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相关方案和相关统计监测制度。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加强对各项重点指标变化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做出预测、预判、预警。
    9、做好转企升规、应统尽统工作。认真做好名录库维护更新和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按照“先入库,后有数”的原则,做好准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或资质以上)企业(项目)的跟踪指导和服务,促进企业“转企升规”。

10、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加大业务指导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为各乡镇、街道及企业提供便于操作的各项工作指南。二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进一步督促基层统计人员力量、设备配备到位,严防机构虚化、专职虚配等问题。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11、严格规范部门统计管理。指导部门规范统计调查项目,协助部门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强化对部门统计业务指导和规范。加强部门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推动部门完善数据质量责任制。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互通互联、共享共用,共同做好统计分析研判。

12、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控。根据新时代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的特点,围绕统计改革,完善2024年蓬安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做到开网即审、提前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制定统计主要数据评估办法,做好数据趋势和质量的评估论证,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13、深入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学习贯彻省、市关于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立足本县统计工作实际,举一反三地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巩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继续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要求,落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注重将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和常规数据质量抽查核查有机结合,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

14、强化统计法治教育宣传。主动对接组织部、党校,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高质量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向深推进;着力在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全过程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宣传、纪念《统计法》颁布主题宣传活动,为统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5、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民主集中制制度,及时通报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规范政治言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6、进一步做好廉政机关。开展“政治机关、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驰而不息抓好统计行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统计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恪守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职业底线。

17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通过“岗位练兵、一人一课、以会代训、全员轮训、业务互学”等方式,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大讲堂,确保业务学习成效。进一步加强机关平时考核办法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激励机制,不断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为原则选人用人。

18、及时做好其他工作。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工作目标,继续抓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中心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925443.18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99690.63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5925443.1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5443.18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5925443.18元,其中:基本支出4435843.18元,占74.86%;项目支出1489600元,占25.14%。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25443.18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99690.63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5443.18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2436.1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768.16元、卫生健康支出221352.78元、住房保障支出353886.12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25443.18元,比2023年预算数下降99690.63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5925443.1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2436.12元,占83.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768.16元,占7.05%;卫生健康支出221352.78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353886.12元,占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753595元,主要用于行政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9400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统计调查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4年预算数为310200元,主要用于粮食产量、畜禽监测等抽样调查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89241.12元,主要用于事业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困难基层调查员及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17768.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14807.7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3642.3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72902.71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886.12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35843.18元,其中:

人员经费4012043.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3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4年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公务接待费8000元。计划用于各种上级与同级部门监督检查交流学习中的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计划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能不接待的尽量不接待。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蓬安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3800元,比2023年减少17200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年蓬安县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592.5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401.2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191.34万元。

(五)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4个,主要包括: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大队)、综合核算股(政策法规股)、农村经济统计股、城市经济统计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统计调查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主要用于人才招引人员的社会就业保障方面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蓬安县统计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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