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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08

蓬安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4-08 | 来源: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调查研究全县民营经济动态,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指导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申报民营经济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民营经济信息平台,收集、统计、筛选、分析民营经济基础信息,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人才招引、人才培训、融资服务、招标代理、科技创新、品牌创建、产品发布和项目推介等服务工作。

4、负责组织、筹备民营企业研讨会、座谈会、培训会、组织专家讲座,提高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5、协助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做好民营企业服务工作;指导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6、承办由县政府组织的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大型活动,组织县内民营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境内外重点展会。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与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合署办公,共同完成工业园区所有工作。一是参与民营经济的招商引资工作。二是做好民营企业服务工作,指导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三是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四是对全县民营经济动态进行调查研究,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五是辅助做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079715.25,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140415.24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079715.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9715.25元,占100%

支出预算情况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079715.25元,其中:基本支出2079715.25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9715.25,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140415.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9715.25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157.9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76.8元、卫生健康支出109397.94、住房保障支出165582.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79715.25元,比2023年预算数下降140415.2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2079715.2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157.9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576.8元、卫生健康支出109397.94、住房保障支出165582.6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582.6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38685.46元,主要用于机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11725.83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91432.08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0449.56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576.8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0262.92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9715.25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6515.2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63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4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其中:

2024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23相比,无增减变化

2024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

2024年无公务接待预算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2023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单位202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度,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00元,比2023年减少9800元,下降5.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单位2024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2023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4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1个,涉及预算207.9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9个,涉及预算191.65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6.32万元;特定目标类0个,涉及预算0万元。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机构3个,主要包括:办公室、企业服务股、经济发展股。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支出(项):指退休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部门医疗(款)行政部门医疗(项):指行政单位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蓬安县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4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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