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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49890/2023-0004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3-02-20

中共蓬安县委统战部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20 | 来源:县委统战部



目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单位预算公开表

1.单位收支总表

2.单位收入总表

3.单位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蓬安县委统战部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规划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级基层组织、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制度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要举措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台湾事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对台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台工作。开展对台交流活动,促进全县与台湾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宗教、学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负责指导全县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在蓬安台胞台属工作,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

13.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4.负责县侨联的工作。开展对归侨侨眷、县级侨联组织和海外华侨华人的联系、团结工作。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归侨、侨眷举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来蓬安投资、科技交流服务。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归侨、侨眷的先进事迹和海外侨胞为国服务的爱国爱乡行动;积极支持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开展有关文化学术交流。组织实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配合有关部门推荐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负责承担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工作,密切与海外侨胞、留学人员及其社团的联系;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密切与台湾地区归侨侨眷及其社团的联系。

15.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16.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委统战部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蓬安县委统战部2023年重点工作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不断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不断发挥县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推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形成统战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的新时代大统战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出统一战线汇集各方资源的优势。

2.全面开展学习宣讲活动。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个人自学等形式,充分利用“同心大讲堂”等学习平台,组党外人士学习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宗教界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等,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着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

1.积极推进参政议政。协助县委制定年度政党协商(会议协商)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县级层面的政党协商会议活动,通过采取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就本地区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等听取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

2.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协助做好对口民主党派市(工)委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支持协调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制度。健全完善全县党外人士特约监督工作机制,推进党外人士特约监督工作。

3.支持服务社会民生。支持民革蓬安支部发挥资源优势,开展“关爱抗战老兵”等富有党派特色的社会服务活动。支持民盟蓬安总支在巨龙镇清水嘴村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基地,积极争取资金,改善该村部分基础设施,搭建电商平台,提供产业技术、教育医疗、法律援助支持等。

创新非公经济统战工作

1.持续强化党的领导。以党建带统战,指导各地商会党支部成立、健全并规范党支部工作。在民营企业中大力开展民营经济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在民营企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向心力。

2.持续推动商会发展。加强对基层商会的考核力度,推动会长会议、理事会议、会费收支使用等制度的落地落实。推动成立医疗康养、餐饮娱乐、机械制造、建筑建材、农旅产业等行业协会,规范行业管理,理顺经济关系,抱团发展。在京津冀、浙江、山东、新疆、福建等地新成立或筹备异地商会5个。

3.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亲清一杯茶活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行抱团一张网,构建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开通诉求一根线,全力解决民营企业的实际困难;成立一支服务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稳慎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1.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处置好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坚决维护民族领域团结稳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街道社区、学校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2.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政治引领和教育培训,造就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人士队伍,引领宗教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作用和压紧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治理宗教乱象。

3.深入推进场所规范化管理。指导宗教团体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严格做好大型宗教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管理,做好重要宗教节日和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工作。

积极做好港澳台侨工作

1.不断加强联系交流。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社区统战”平台和“侨之家”活动阵地,加强对港澳台胞、侨界人士中代表人士的联络联谊,做好蓬台交流活动风险防控,加强对赴台陆生、游客有效教育管理,防范台敌对势力借交流活动对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涉台风险。

2.不断加强合作交流。持续抓好“31条措施”“26条措施”和“川台70条”落地落实,推进蓬台经贸人文等各领域交流合作,让在蓬台湾同胞更好地享受“同等待遇”。发挥侨资(侨智)作用助力蓬安发展,为招引海外项目资金牵线搭桥。继续争取侨务扶贫资金,做大侨务扶贫产业。

3.不断做好服务工作。持续开展服务台商大走访活动,积极稳妥协调解决涉台纠纷投诉,推动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惠台利民措施,为台胞、台商、台生来蓬生活、学习、工作、投资创造便捷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利用中秋座谈等形式加强与台胞台商的联系,大力宣传祖国大陆的发展成就、制度优势、社会治理效能和相关政策措施,增强对其向心力和吸引力,增强台商投资信心。

不断加强统战队伍建设

1.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培训。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要求,开展统战干部培训,对各乡镇(街道)、各单位统战干部进行全员轮训,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优化统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完善统战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着力夯实统战工作基础。

2.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积极搭建成长台阶,不断培养领军人物,推荐党外代表人士担任特约人员、行风评议员,参加各种通报会,参与行业内部的关系协调、矛盾化解;对政治素质好、经济实力强、专业造诣深、社会影响大的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以及统战群团组织中等给予政治安排。

3.加强统战群团组织建设。全面完成县知联会、县新联会及宗教团体的换届工作,指导统战群团组织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战斗力。

持续加大守正创新力度

1.积极探索统战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1+5”统战工作机制,成立“特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攻坚突击、企业服务、项目保障、社会救助5支行动队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统战资源,发挥好统一战线法宝作用,更好地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积极增添服务大局新举措。联合县工商联,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拟建设民企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基地1个,引导更多有实力、有影响的企业家深入村(社),通过流转土地、建设基地等方式打造文旅基地,带动周边农户增收致富。

3.积极寻求统战工作新突破。深入开展统战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积极在“四区一企”统战工作上求创新,拟新建示范基地1个。深入提炼总结全县统战实践及理论创新成果,把我县统战创新成果宣传出去、推广出去,要在统战理论研究、实践创新和信息宣传工作上实现新突破。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4176600.74,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8561.7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了3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4176600.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6600.74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4176600.74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335.74元,占71.2%;项目支出1204245元,占28.8%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76600.7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8561.7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6600.7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8404.4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774.57元、卫生健康支出71169.4、住房保障支出228252.36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6600.7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78561.74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4176600.7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8404.41元,占8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774.57元,占8.4%;卫生健康支出71169.4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228252.36元,占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089894.18元,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39351.91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28252.36元,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6829.22元,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

5.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8774.57元,主要用于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523.36元,主要用于各民主党派事务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元,主要用于重大医疗保险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34.9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会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30.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保缴纳。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72355.74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7475.7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8488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8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800元。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3单位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单位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16800元。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减少4200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县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800元,比2022年减少25360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单位2023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2022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县委统战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预算3897120.74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6个,涉及预算2687475.74;运转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1156245元;特定目标类1个,涉及预算48000元。

(五)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机构5个,主要包括:办公室、党派阶层股、民族宗教股、对台侨务股、侨联工作股。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指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指用于民主党派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 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开展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统战部举办统战干部系统内培训及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等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县委统战部、民宗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县委统战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一、附件:县委统战部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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