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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安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2-10

蓬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02-10 |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二)应急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贯彻意见。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预案演练并督促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做好中、省、市驻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2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管理局2023年重点工作

1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和专家会诊机制,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加强监管执法和督查督办,综合运用两书一函和通报曝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

2、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制度,制定完善执法检查计划,实施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高危企业重点监管模式,全力建设“互联网+执法”框架,加大推广“互联网+执法”模式应用,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破解“宽松软”等问题,有效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3、健全监测预警预报机制,完善应急信息发布渠道。健全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构建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17+X+N的应急预案体系,针对开展实战演练。全力推动川东北应急救援与公共安全水上训练基地建设,全面构建“1+6+X+N”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全面形成“1320”的水陆应急救援圈。

4、提档升级现有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大力推进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全力推动新建项目智慧工地、新办企业智慧工厂全覆盖,在建项目、在办企业逐步覆盖,实现所有智慧工地、工厂全覆盖接入监管平台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预警无死角、无盲区。依托现有平台扩容升级,满足新增监控及下步前段智能感应接入,将现有的水电气、水陆交通及相关工具的监控和前段智能感知报警系统分批接入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应急管理局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应急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4075799.85,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071103.8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收入金额较大。

(一)收入预算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算14075799.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15799.85元,占64.05%,上年结转5060000元,占35.9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14075799.85元,其中:基本支出7017239.85元,占49.85%;项目支出7058560万元,占50.1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075799.85,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071103.8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年结转收入金额较大。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15799.85元,上年结转506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721.12元、卫生健康支出327386.7元、住房保障支出555186.84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43505.19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15799.8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11103.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4075799.8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721.12元,占4.62%、卫生健康支出327386.7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555186.84元,占3.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543505.19元,占89.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49721.1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464.82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1038.48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06763.4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元,主要用于上述医疗支出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55186.8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108121.0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600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023年预算数为892560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8824.1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08000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75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17239.85元,其中:

人员经费6371439.8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5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应急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2023年县级部门年初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县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其中:

2023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

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12000元。计划接待检查指导、综合督查、巡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增加3000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是各类检查督查活动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度,应急管理局部门下属应急管理局645800元,比2022年减少19000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应急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2个,涉及预算9015799.85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6371439.85元;运转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814800元;特定目标类6个,涉及预算829560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附件:蓬安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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