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公安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蓬安县公安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3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6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一)机关运行经费 7
(二)政府采购情况 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8
十、名词解释 8
十一、单位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公安局职能简介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4.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5.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6.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8.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9.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10.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蓬安县公安局2021年重点工作
1.以安保维稳为重点,建设高质量平安城市。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护旗”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把安保维稳作为今年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坚决实现“五个严防、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努力建设高质量平安城市,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2.以现代警务为导向,推进高质量公安发展。深入实施现代警务战略、着力打造现代警务体系,纵深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公安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进一步完善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大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天网”监控补点,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现代化、智能化、数据化水平。改造升级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健全完善“一站式、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努力争创“全国执法示范单位”。大力支持利溪和相如派出所争创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罗家和金溪派出所争创市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探索完善基层警务运行机制和勤务组织模式,城区采取交警与特巡警“交巡联勤”,在农村派出所推行“一室两队”勤务运行模式、“一村一警务助理”配备,推动警务工作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加强基础建设,年内完成锦屏派出所新建工程,建强社会治理最小作战单元。
3.以教育整顿为牵引,锻造高质量蓬安铁军。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以“铸魂、提能、塑形、凝心”为重点,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政治、廉政、能力“三项体检”,着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过硬蓬安公安铁军。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安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2996843.00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263673.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天网四期即将到期和男性家族排查系统结束,减少了两个项目预算收入,2021年度年终结转小于2020年度。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公安局2021年收入预算72366843.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49478.00元,占82.98%,上年结转12317365.00元,占17.0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公安局2021年支出预算72366843.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957482.00元,占67.65%;项目支出23409361.00元,占32.35%。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公安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366843.00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63673.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天网四期即将到期和男性家族排查系统结束,减少了两个项目预算收入,2021年度年终结转小于2020年度。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49478.00元,上年结转12317365.00元。
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028532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0560.00元,卫生健康支出2581986.00元,城乡社区支出47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891974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66843.00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4263673.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天网四期即将到期和男性家族排查系统结束,减少了两个项目预算收入,2021年度年终结转小于2020年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72366843.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60285323.45元,占83.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0560.00元,占9.07%;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581986.00万元,占3.57%;城乡社区支出47000.00元,占0.07%。;住房保障支出2891974.00元,占3.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5433475.00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办案)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2.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418750.00元,主要用于办证工本费、反恐维稳、禁毒、入狱健康检查、文职特勤人员工作经费、特别办案费、一标三实等项目支出。
3.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87894106.00元,主要用于二级网络租赁费、天网租赁费的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68627.00元,主要用于警务辅助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331965.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28595.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给辅警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重病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34484.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安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1294.00元,主要用于蓬安县警务辅助中心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926208.00元,主要用于公安局重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891974.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731122.00元,其中:
人员经费40061532.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66959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0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25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7辆,其中:轿车22辆、越野车4辆、载客汽车19辆、皮卡车2辆。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5000.00元,其中:2021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5000.00元。计划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21年增加减少25000.00元,上升2.4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办案业务量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180000.00元。计划用于上级对本单位办案业务等检查、调研等工作需要的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预算计划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公安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公安局单位及下属蓬安县警务辅助中心运行经费支出7669590.00元,比2020年增加292980.00元,增加3.8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公安局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1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
本单位2020年底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公安局单位整体和所有专项项目都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单位整体(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蓬安县警务辅助中心。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公安局及下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指公安局及下属单位开展公共安全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信息建设(项):指公安局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项目支出。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警务辅助中心的基本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公安局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安局用于缴纳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6、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2021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相关附件:蓬安县公安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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