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政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全县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蓬安县行政区划图。
6、拟订婚姻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公墓管理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公墓改革。
8、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老年大学和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统筹协调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民政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民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努力做好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
2、全力推进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3、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4、继续推动民生项目建设;
5、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继续实施流浪乞讨人员夏季“送清凉”,冬季“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程;金甲乡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试点项目 ;
6、创新思维抓党建促队建。一是加强教育提升。二是开展专项活动。三是优化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纳入预算编报机构1个,内设机构主要包括蓬安县民政局机关、蓬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蓬安县救助站、蓬安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蓬安县公墓服务中心、蓬安县养老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民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8035429.5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5133858.5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上年结转比较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3803542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97368元,占26.55%,上年结转27938061.5元,占73.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38035429.5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688元,占12.36%;项目支出33332741.5元,占87.6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35429.5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5133858.5元,主要原因是去年的上年结转比较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97368元,上年结转27938061.5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58719.5元、卫生健康支出262921元、住房保障支出232089元、其他支出51817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97368元,比2020年预算数下降3280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00973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2358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262921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232089元、占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602844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50000元,主要用于:婚登工本费、低保工作经费、敬老院管理运行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1303926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十大孝星支出、网络租赁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9451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1年预算数为321627元,主要用于: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21预算数为551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和护理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9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和护理补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532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9031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57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232089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02688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808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14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39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39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6390元。计划用于单位相关接待。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减少62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遵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蓬安县民政局及下属蓬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蓬安县救助站、蓬安县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蓬安县公墓服务中心、蓬安县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414600元,比2020年增加11200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民政局部门整体和所有专项项目都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工资支出、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一般行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及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和护理补贴(项)指民政针对残疾人生活和和护理补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相关附件:蓬安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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