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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4-25

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1-04-25 | 来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职能简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调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则和计划,起草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做好残联干部管理工作,对全县乡、镇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培训。

7、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作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和保障金的收取工作。

9、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承办县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各项会议精神,推动国家、省、市、县各项部署落地落实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三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把残联系统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2、做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全面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大局。二是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后续扶持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确保搬迁残疾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3、持续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

一是持续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认真历史方位厘清主责主业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的意见》,牢牢把握“量服”基本内涵和服务重点。二是落实中残联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做好“量服”平台数据录入、核实工作与国务院残工委部署的动态更新工作有效对接,积极推进民生项目,并把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残疾人满意度评价相结合,并作为县委年终目标考核结果运用等次。

4、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一是抓好残疾人“希望之家”建设工作。二是抓好残疾人康复服务。三是加强残疾预防工作。

5、促进残疾人教就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是做大做强“小单大爱”助残平台。二是健全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三是做实做好残疾人教育。四是做深做全社会保障服务。

6、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和发展文化体育

一是加强宣传平台建设。二是精心组织各类活动。三是.协调推进残疾人体育工作。

7、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

一是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作。二是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工作。三是温暖万家行活动。四是依法治县工作。

8、做好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二是加强专门协会运行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四是.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

9、协调推动好残工委成员单位履职

一是建立完善“两项制度”。二是定期召开“两项会议”。三是积极开展视察调研。四是积极争取重视。

10、认真做好“十四五”残疾人事业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邀请四川社科院参与编制,2021年5月完成全县残疾人工作专项规划。二是继续同各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密切协同,配合做好其他部门涉残规划编制工作,争取更多涉残事项纳入“十四五”县发展规划。

11、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残疾人事务治理能力

一是继续实施残联干部治理能力提升计划。二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三是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四是运用会商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蓬安县残疾人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总预算6,502,260.42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165,161.6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残联2021年收入预算6,502,260.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3,874元,占91.1%,上年结转578,386.42元,占8.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残联2021年支出预算6,502,26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874元,占31.57%;项目支出4,449,386.42元,占68.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残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02,260.4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165,161.6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3,874元,上年结转578,386.42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9,095.72元、卫生健康支出129,215元、住房保障支出121,877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23,874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长70,73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5,923,87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2,782元,占95.76%、卫生健康支出129,215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121,877元,占2.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62,503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32,00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3,000元,主要用于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装配假肢及无障碍用品用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医疗救助、白内障和精神病救助。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21年预算数为545,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种养殖业扶持及职业技能培训。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3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文体活动项目、残疾人组队参加残运会等项目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0,275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残疾人托养补助、定点扶贫、自强助学金、残疾人专项困难补助、残疾人医疗救助、残疾人专干等经费等。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3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7,695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8,29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87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2,874元,其中:

人员经费1,875,67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7,2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残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8,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1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18,000元。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及下属机关、蓬安县残疾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77,20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整体和所有专项项目都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装配假肢及无障碍用品用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医疗救助、白内障和精神病救助。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种养殖业扶持及职业技能培训。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指残疾人文体活动项目、残疾人组队参加残运会等项目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残疾人托养补助、定点扶贫、自强助学金、残疾人专项困难补助、残疾人医疗救助、残疾人专干等经费等。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6-1、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相关附件: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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