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32818/2019-0336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2-09

关于蓬安县教育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的评价报告(校园安保资金)

时间:2019-12-09 |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一、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充实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增强学校防范能力,全县学校(含民办校点)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农村学校一校一人、城区学校一门两人”配备保安,统一着装,统一配发防卫器械,完善防控措施。2010年5月19日,由蓬安县教育局通过蓬教[2010]9号文件,向蓬安县人民政府申请关于解决学校安保经费的请示,后每年由县财政局于年初预算时直接下达资金到县教育局大平台。

蓬安县2016年度本级财政安排教育系统保安人员专项资金4047670元,2017年度本级财政安排教育系统保安人员专项资金4037880元,2018年度本级财政安排教育系统保安人员专项资金4037880元,全部用于保安人员工资。教育系统保安人员专项资金具体实施单位为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委托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负责保安人员的管理和资金的发放。

根据《蓬安县教育局  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 关于印发<校园保安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蓬教发[2015]11号)文件内容显示,县教育局和县保安服务公司联合制定了校园保安管理细则,细则中明确了保安公司、县教育局、各个学校、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以及校园保安待遇及奖惩细则等,且附有蓬安县校园保安考核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对保安人员发放工资。<!--校园保安管理细则(试行)-->

(二)评价结论

 县教育局较好的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方面、社会公平度方面、群众满意度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主要问题及建议

主要问题:没有针对该项目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没有提供该项目资金使用的会议记录等资料。

相关建议:完善项目的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的使用步骤及项目任务的完成时间,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补充完善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佐证资料。

二、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一)评价指标及方法

我组根据《蓬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蓬财预〔2019〕221号)文件中的“附件2:蓬安县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为标准对该项目评价打分。

(二)选点评价情况

该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所有学校,由于绩效评价时间较为紧张,便根据县教育局、县保安服务公司提供的文件、会计凭证、经费拨付表等详细资料,我组抽选了蓬安中学、河舒中学、巨龙中心小学校、睦坝小学、徐家小学、徐家中学、杨家中学等7个学校作为选点评价点,并对部分保安人员进行了调查问卷填写工作。

蓬安县教育局于2016年度1-11月每月拨330000元至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2月拨417670元用于年终结算;

蓬安县教育局2017年度1-11月每月拨330000元至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2月拨407880元用于年终结算;

蓬安县教育局2018年度1-11月每月拨330000元至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2月拨407880元用于年终结算。

其中:

1、蓬安中学于2016年7月3#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165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保安人数5人)

2017年2月3#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320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8年7月19#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320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蓬安县巨龙中心小学校于2018年6月6日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工资2018年1-6月保安服务费464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8年11月12日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8年7-12月保安服务费464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3、蓬安县徐家小学于2017年12月19日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保安服务费1392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8年11月4日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保安服务费1392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4、蓬安县徐家中学于2017年7月21#记账凭证,列支2016年秋至2017年春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8年5月9#记账凭证列支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5、蓬安县河舒中学(保安人数4人)于2016年10月8#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6月1700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6年12月10#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7-12月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7年7月8#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6月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7年5月4#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7-12月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9年1-2月16#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8年1-6月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9年5-8月2#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8年7-12月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6、蓬安县杨家中学于2017年12月6#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9-12月保安服务费1168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9年1月20#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8年1-12月保安服务费1856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7、蓬安县睦坝小学于2016年10月7#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上期(3-8月)月保安服务费928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6年12月7#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保安服务费928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7年12月6#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保安服务费1168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2018年12月14#记账凭证列支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2018年3-8月保安服务费4640元,用于补贴保安人员工资发放。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学校的防范能力,保证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提高学校保安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进全县学校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实施以来,各有关方尽心尽职,通力合作,不断推进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总体上,较好的实现了项目的战略目标和工作目标。近年来也未出现校园事故,表明该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根据该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选点查看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最后得分94.74分。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有效推进全县学校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学校的防范能力,保证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提高学校保安的工作积极性,切实增强学校防范能力,全县学校(含民办校点)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农村学校一校一人、城区学校一门两人”配备保安,统一着装,统一配发防卫器械,完善防控措施。231名保安人员是校园安全防护的第一道防线,合理使用资金,确保保安人员安心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保安工资按照1304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 

2、项目管理

1)资金计划。

蓬安县教育局于2016年度1-11月每月拨330000元至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2月拨417670元用于年终结算;

蓬安县教育局2017年度1-11月每月拨330000元至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2月拨407880元用于年终结算;

蓬安县教育局2018年度1-11月每月拨330000元至蓬安县保安服务公司,12月拨407880元用于年终结算。

2)资金到位。2016年度至2018年度财政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资金按照严格性、规范性、及时性支付完成。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实施以来,增强了校园安保实力,有效地保障了校园的学生、教师的安全,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经济效益方面:能够提升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推进全县学校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社会效益方面:提升学校在家长心中的可靠性,使家长放心,能够让学生家长更放心的将学生送到学校,能让人民群众安心;

可持续效益方面:校园的长治久安是保障学生安心学习,教师专心授课的基础;

收益群体满意度,根据被调查保安人员的调查问卷,反映出保安人员对此项目的实施高度满意。

、存在主要问题

没有针对该项目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缺乏相应的制度约束;没有提供该项目资金使用的会议记录等资料。

、相关措施建议

完善项目的实施细则,明确资金的使用步骤及项目任务的完成时间,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补充完善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相关佐证资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