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32818/2019-0347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5-13

蓬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3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职能简介

 1.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等进行评估与审查(我县财评目前主要是对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审核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的评审)。

2.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 

(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我中心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建设单位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加强沟通,不断提高评审时效和评审质量,努力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强化评审质量,减少评审风险

一是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做好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各项评审;二是加强组织纪律,高度重视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性。

2.强化评审机制,增强业务工作实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评审质量及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评审质量;二坚持每周例会制度,会审上周工作遗留问题;

三是加强项目后评审,切实做好工程设计变更、新增工程量的评审工作。

3.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

一是通过“互审、互帮、互带”,培养职工掌握多门技术和工作方法,二是通过学习、培训专业知识,交流外地评审工作经验,并鼓励职工报考专业执业资格,多途径提高评审人员综合素质,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的专业队伍,不断提高我中心整体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评审、办公。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592.1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8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评审业务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592.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30万元,占1.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82万元,占98.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59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2万元,占9.26%;项目支出537.30万元,占90.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2.12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评审业务经费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4.8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4.8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7.5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评审业务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7.36万元,占9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万元,占1.17%;卫生健康支出3.71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占0.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7.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及评估等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财政评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5.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2.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会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相比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财评系统或其他单位来评审中心考察接待的用餐开支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开展评审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2019年,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4.8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7.54万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小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蓬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整体支出、所有专项项目以及30万元以上的运转类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指标(项目完成)、效益指标(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目标任务(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及评估等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开展财政评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