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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5-13

蓬安县政协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3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政协办公室职能。

1、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政治协商工作。

2、做好民主监督工作。通过民主监督促进政府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优化蓬安发展环境。

3、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抓热点选题,注重实际调研,提供真知灼见,确保科学决策。进行参政议政。

4、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切实加强提案办理工作。

5、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探索工作新举措,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6、发挥优势,始终围绕团结民主主题 ,做好政协的宣传信息工作。
7、广泛联络联谊,汇聚各界人士之力,做好乡友服务中心工作

8、开展文史工作,以史为鉴,助力发展。发挥文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9、深化政协“三帮”工作。

10.抓好委员队伍建设。

11、推进“书香政协”建设。

1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3、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政协办2019年重点工作
一是坚定政治方向,广泛凝聚共识。二是履职推动发展。三是精心组织专题协,展对口协商,有效提高力界别协商。四是深度反映社情民意。五是切实加强提案工作。六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七是有序开展民主监督,强化民主监督基础。八是充分发挥党派团体作用,在外乡友作用,积极宣传我县招商引资政策,鼓励在牙乡友回乡创业。九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十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提交 优质提案,和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十一是推进“书香政协”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政协办公室属于独立预算单位,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9个,即“八委一室”,分别为社会法制委员会,文化文史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谊地方政协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和一个办公室

政协办行政编制17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行政人员15人。行政工勤人员2名。事业人员2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政协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协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405.4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政协办2019年收入预算405.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万元,占12.3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47万元,占87.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政协办2019年支出预算40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26万元,占57.76%;项目支出171.21万元,占42.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5.47万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5.4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5.47万元,比2018年预算383.19万元减少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出未及时补充。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30万元,占82.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6万元,占7.67%;卫生健康支出19.56万元,占5.50%;住房保障支出16.35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71.09万元,主要用于: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政协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政协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对外宣传费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38.7万元,。主要用于召开政协会议等专门会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26.51万元。主要用于委员开展各类视察调研等活动开支的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政协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乡友服务中心活动经费4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7.2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78万元,主要用于:县机关及参公管理及公务员重病保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4.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6.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经费,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政协办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政协办及各专门委员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9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29万元,减少13.9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及调出3人,未及时补充人员进来造成。

(二)政府采购情况。
  政协办2019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政协办2018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政协办及各委室整体支出、所有专项项目以及30万元以上的运转类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指标(项目完成)、效益指标(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目标任务(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政协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政协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政协会议(项):是指用于召开政协会议等专门会议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委员视察(项):是指委员开展各类视察调研等活动开支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政协事务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政协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乡友服务中心活动经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政协办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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