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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5-13

四川省蓬安县殡仪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3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殡仪馆职能简介

1.忠实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职业道德,做到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周到,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和丧葬陋习,达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之目的。

2.承办遗体防腐、整容、冷藏、接运、火化、骨灰存放和为丧家提供悼念场所,丧葬用品等殡仪服务。 

(二)县殡仪馆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在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馆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大力推行“绿色殡葬、阳光殡葬、惠民殡葬、和谐殡葬”。全体职工团结奋进,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结合年初制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完成2019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的一是要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确保殡仪服务质量。二是要继续做好殡葬惠民服务,为五保、低保、三无人员减免服务费用。三是加紧新馆的建设落实,为广大治丧群众营造一个更好的治丧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殡仪馆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骨灰管理、账务部门。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殡仪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殡仪馆2019年收支总预算47.84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殡仪馆2019年收入预算47.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殡仪馆2019年支出预算4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万元,占37.3%;项目支出30万元,占62.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殡仪馆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84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84万;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殡仪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8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万元,占93.4%;卫生健康支出1.8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9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馆内职工工资和公用经费,临聘人员工资,突发事件处理等基本保障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殡仪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殡仪馆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送货和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县殡仪馆没有公务用车,没有安排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殡仪馆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殡仪馆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

2019年,县殡仪馆公用经费0.3万元,和2018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县殡仪馆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县殡仪馆2018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监控设备、冷藏棺等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县殡仪馆单位整体支出、所有专项项目以及30万元以上的运转类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指标(项目完成)、效益指标(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目标任务(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馆内职工工资、公用经费、临聘人员工资,突发事件处理费等基本运转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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