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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5-13

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5-13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残联职能简介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调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则和计划,起草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做好残联干部管理工作,对全县乡、镇残疾人工作者进行培训。

7、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作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培训和保障金的收取工作。

9、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二)县残联2019年重点工作

   1、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400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63名,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6名,智力儿童康复训练30名,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具全覆盖项目,精神病患者住院20名,免费服药200名,假肢装配大腿10个、小腿10个,聋儿语训5名,医保缴费代缴5000名。

2、就业: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600人,居家灵活就业4100人,居家灵活就业直接补贴410人,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810人,实用技术培训900人,阳光家园计划120人,支持创业就业典型12个,精准扶贫帮扶每村0.5万。

3、教育:特殊教育提升,残疾学生助学50名。

4、宣文:展能节,省运会,培育艺术人才,康复体育进家庭。

5、维权:温暖万家行1000名,燃油补贴230名,无障碍改造110户。

6、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康复站建设5个,社区文化站建设5个,39个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588个村残疾人兼职委员、18个相如镇社区兼职委员和43个乡镇社区残疾人兼职委员误工补贴。

7、量服:“智慧量服”业务网络资费和业务培训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残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主要包括: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蓬安县残疾人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残联2019年收支总预算819.8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4.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残联2019年收入预算819.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2.74万元,占1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11万元,占86.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残联2019年支出预算81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01万元,占25.49%;项目支出610.84万元,占74.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9.8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4.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7.1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7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4万元、其他支出1.00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残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9.8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54.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2.45万元,占96.51%;卫生健康支出12.12万元,占1.71%;住房保障支出12.54万元,占1.7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6.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28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2019年预算数为187万元,主要用于: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装配假肢及无障碍用品用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医疗救助、白内障和精神病救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2019年预算数为63.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种养殖业扶持及职业技能培训。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文体活动项目、残疾人组队参加残运会等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8.88万元,主要用于: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残疾人托养补助、定点扶贫、自强助学金、残疾人专项困难补助、残疾人医疗救助、残疾人专干等经费等。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42.86%。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2019年,县残联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蓬安县残疾人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88万元,比2018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蓬安县残疾人联合会单位整体支出、所有专项项目以及30万元以上的运转类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指标(项目完成)、效益指标(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目标任务(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指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为有需求的残疾人装配假肢及无障碍用品用具、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人医疗救助、白内障和精神病救助。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指残疾人创业就业、残疾人种养殖业扶持及职业技能培训。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指残疾人文体活动项目、残疾人组队参加残运会等项目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残疾人托养补助、定点扶贫、自强助学金、残疾人专项困难补助、残疾人医疗救助、残疾人专干等经费等。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残联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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