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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19

蓬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附表

时间:2017-03-19 |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医保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二)2017年工作重点

负责全县参保缴费单位(个人)医疗保险登记、变更、注销事宜,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以及异地住院人员的费用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重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基数的审核、监督和稽查,各参保单位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计划的编制和基金征收、结算工作,并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系人社局直属的二级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内设机构7个:综合股、基金监督股、待遇审核股、基金稽核股、基金管理股、基金征缴股、医保服务中心。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个、事业单位编制12个,现有在职人员2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医保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04、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医保局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3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99万元,占82%;上年结转55、51万元,占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304、5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万元,

93%;二、项目支出20万元,占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蓬安县医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8、9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医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8、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8、99万元。主要是2017年我局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合并,人员增加,故年度经费支出等也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88万元,占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万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16、4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7年预算数为190.5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7.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4.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 重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6.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公用经费2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医保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财政未安排预算,故与2016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相对于2016年增加1.3万元。原因是我局20年与新农合单位合并,在熟悉居民医保网络系统以及政策的过程中与市级及各县市区医保局业务交流和学习方面的活动开支也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未安排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保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医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9.56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财政局未安排政策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医保局无公务用车等固定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我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政府机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单位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重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蓬安县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医保局)【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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