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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19

蓬安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附表

时间:2017-03-19 |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工商质监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拟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商品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4.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5.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全县流通领域生活消费商品及生产资料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6.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7.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根据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检查。

8.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指导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组

织指导监管拍卖行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查登记,对广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12.依法组织管理全县登记注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13.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活动。

14.负责全县质量指导和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县标准化管理工作。

16.负责全县计量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县认证认可管理工作。

18.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19.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

20.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1.组织协调并查处生产领域质量违法行为,指导管理全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反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许可、节能管理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活动,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投诉、申诉和举报工作。

2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3.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24.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配合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工作。

25.负责机关及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26.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工商质监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全县工商质检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以务实的作风抓好新一年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继续做好“三证整合”“五证合一”的基础上,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探索推进“多证合一”实施企业、个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加强市场秩序行政规范管理,着力整治市场环境。同时,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质量品牌创建、有效推进质量强县工作,不断强化合同帮扶服务以及标准化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质量对标提升工作。

3.突出监管执法重点:“红盾春雷”行动、“质检利剑”行动强力推进,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变相直销,规范电商、商标、广告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

4.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化民生计量行动,做好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者投诉与举报网络、“12365”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信息平台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行政执法部门,系行政独立预算单位,有下属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蓬安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蓬安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蓬安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本单位共有编制数130个,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25人、退休人员79、遗属19人。

1.全局机关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信用信息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行政审批股、质量监督股、特种设备监察股、标准计量股、网络商品交易管理股、计划财务股。

2.派出机构11个:经济检查大队、城南工商和质监所、城北工商和质监所、工业园区工商和质监所、河舒工商和质监所、罗家工商和质监所、巨龙工商和质监所、徐家工商和质监所、锦屏工商和质监所、金溪工商和质监所、兴旺工商和质监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工商质监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44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工商质监局2017年收入预算1440万元,其中:结转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73万元,占5.0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7万元,占94.9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工商质监局2017年支出预算1440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269.45万元(其中:结转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45万元),占88.16%;项目支出170.55万元(结转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55万元),占11.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工商质监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44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7万元、结转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万元;相应安排全年支出预算1440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2.48万元(其中:结转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7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7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3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6.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工商质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6.22%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47万元,占77.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7万元,占10.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7.35万元,占5.66%;住房保障支出86.31万元,占6.31%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916.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层工商质监所规范化建设10万元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38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行政规范管理、年报(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流通领域商品送检、“红盾春雷行动”等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变相直销、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行政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7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消费者投诉案件、处理“12365”质量监督电话投诉案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并举办“12315”、“1236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发展(品牌质量)监管、标准化(对标提升)、计量管理(乡镇、社区医疗机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专项业务工作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143.8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77.3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重病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86.3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工商质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9.4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10.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213.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 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出境)费用2017年未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度持平,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行政执法检查、指导、专项执法行动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由于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蓬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整合改革(现整合改革为一个单位“蓬安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公车改革,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度预算增长51%,用于本单位一般执法执勤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县局机关及各派出机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两个工作层面的行政执法、打假维权、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处理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管、计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工作的开展。

2.本单位现有一般执法执勤车10辆,其中:长安车2辆、轿车8辆。

3.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工商质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单位下属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9.91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工商质监局安排本级财政资金的政府采购6万元,主要购置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工商质监局共有10辆车,均属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单位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2016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派出机构(即:各工商质监所)规范化建设经费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指本单位从事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制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指本单位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指本单位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方面“12315”案件以及处理“12365”质量监督电话投诉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12365”投诉中心,举办“12315”、“1236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指本单位依据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重病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本单位按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以及行政执法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本单位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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