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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32818/2017-0385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19

中共蓬安县委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预算附表

时间:2017-03-19 | 来源: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县委编办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审核县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评估改革效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的有关工作。

    3.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负责上级下达的各项专项编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审核并上报审批;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政策性安置人员安置方案;参与研究人事调配事项。

    4.负责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及县级各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   

    5.负责报批全县正科级或按照正科级及以上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审核全县副科级或按照副科级规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调整。

    6.研究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标准及实施意见;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全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负责编委会会议议题的收集、审核,承办编委会会议纪要,落实编委会议定事项。

    10.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委编办2017年重点工作

  一是全县网络机构编制培训专项工作;二是全县党群系统机构改革专项工作;三是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专项工作;四是政府机构改革专项工作;五是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工作;六是机构编制核减吃空饷人员编制专项工作;七是全县扩权强镇试点机构改革专项工作;八是全县中小学和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摸底及编制调整专项工作;九是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培训、档案管理以及机构运行的专项工作;十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编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中共蓬安县委编办机关、蓬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编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工资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基本支出、专业项目支出。县委编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118.7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17年收入预算118.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7万元,占1.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90万元,占98.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编办2017年支出预算11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7万元,占70.95%;项目支出34.50万元,占29.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8.7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9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9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7.01万元。主要是县委编办工作职能职责增加,业务量加大,机关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66万元,占81.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万元,占8.5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4万元,占4.57%;住房保障支出5.96万元,占5.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61.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8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津补贴。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34.5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编办2017年专业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8.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未安排,与2016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县委编办机关及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6.92万元,增长108.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委编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县委编办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县委编办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上年结转下来的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津补贴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2017年专业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编办)【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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