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蓬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19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0年10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抓好路政巡查工作,管理好县境内500余公里的国、省、县道路,做好公里安全隐患排查暨整治工作,维护好公路路产路权,保证车辆、行人过往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抓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托各治超检查站与交警、运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遏制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确保公路(桥梁)安全、畅通。三是抓好单位内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单位的财政收支,做好大队工程建设工作。四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加快大队财政制度建设,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五是大力实施蓬安县骑龙超限固定检测站建设,深入推进2019年县乡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抓好民生领域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市县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路政大队本级单位1个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87.7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28.29万元万元,增长63.5%%。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部门拨付给路政大队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其他收入和财政拨款专项项目收入。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8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8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87万元,占77.56%;项目支出131.90万元,占22.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87.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28.29万元,增长63.5%。主要变动原因是路政大队项目建设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8.29万元,增长63.5%。主要变动原因是路政大队项目建设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7.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95万元,占11.90%;卫生健康支出10.19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16.22万元,占2.76%;交通运输支出491.41万元,占83.6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87.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基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决算数为491.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16.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48万元、津贴补贴40.46万元、奖金143.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9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缴费6.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49万元、住房公积金1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0万元。
公用经费14.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7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81万元、培训费0.25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0万元、其他交通费9.3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路政大队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节约开支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5万元,占97.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2.9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巡查和开展治超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0.72万元,下降64.6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车使用频率以减少车辆维修费和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路政支队安全检查4次,接待费用共0.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4批次,15人次,共计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路政支队路政管理安全和治超工作检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市路政支队路政安全工作检查频率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本单位2019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路政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指标完成情况评为好。
(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蓬安县路政大队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本单位2019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附件2相应删除。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6万元,比2018年减少52.13万元,下降78.64%。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2019年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路政大队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现金盘盈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补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路政大队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指路政大队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 指路政大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开展单位基本建设支出、治超工作的支出。包括路政大队正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缴纳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基本建设、治超工作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主要用于路政大队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蓬安县路政大队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蓬安县路政大队2019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