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32818/2020-0309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0-20

蓬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时间:2020-10-20 | 来源:县财政局

蓬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9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20201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履行国家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职能,不以营利为目的,执行政府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对各乡镇居保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协调县财政局做好居保基金的管理、运营;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的转保、退保手续,核算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标准,及时下发养老保险金;对2019年脱贫村参保贫困户进行保费代缴,助力扶贫。

二、机构设置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居保局本级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系人社局直属的二级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有内设机构4个:人秘股、业务信息股、退管股、财务稽核股。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06.3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93.8万元,增长61.9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该归属于城乡居保基金的一笔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丧葬抚恤金),金额为179.93万元,下发至单位经费平台,从而导致了增幅较大。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06.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3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0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5万元,占98.05%;项目支出9.89万元,占1.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506.3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93.8万元,增长61.9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该归属于城乡居保基金的一笔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丧葬抚恤金),金额为179.93万元,下发至单位经费平台,从而导致了增幅较大。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3.8万元,增长61.9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该归属于城乡居保基金的一笔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丧葬抚恤金),金额为179.93万元,下发至单位经费平台,从而导致了增幅较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8万元,占96.37%;卫生健康支出8.62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9.77万元,占1.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06.39,完成预算321.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32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该归属于城乡居保基金的一笔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丧葬抚恤金),金额为179.93万元,下发至单位经费平台,从而导致了增幅较大。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103.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人员的增加,故导致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预算104.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有人员的增加,故导致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3.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87.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居保局两次莅临我局进行基金监督检查各4人,共三天;南部、阆中居保局到我局学习交流各5人,共两天。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审不支出的原则。2019年全年共支出506.39万元,资金全面落实到位,均按规定的资金用途支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4个项目:档案管理维护费;生存验证工作经费;帐表据册经费;政策宣传、资料费;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流程实施,资料齐全,财务报账手续合规、资料附件齐全。

(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蓬安居保局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19万元,比2018年增加26.9万元,增长47.79%因本年人员增加,且第一年取消生存认证集中认证,推行微信公众号认证等认证方法,故宣传费和差旅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蓬安县居保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9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2019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蓬安县居保局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蓬安县居保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