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县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城镇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办和考核;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3、负责对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乱作为或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引导、监督、管理城市专管员、清扫保洁员、街面停车位管理员的履职行为。
4、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城市专管员、清扫保洁员、街面停车位管理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装备标准和执法标志。
5、在蓬安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6、负责全县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的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拆迁现场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检查、督促全县的“门前三包”工作。
7、负责全县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管理事项。
8、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工作职责。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抓好了收支预算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二是加强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严格遵守了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三是加强了学习教育和队伍建设。结合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提升了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了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四是加强了转变工作理念和创新体制。改进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转变执法理念,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创新执法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从突击性向长效化转变。五是扎实开展对城中市场、悦庆街、真武街“五乱”的治理和夜啤酒扰民、联合县环保局对县城区内餐饮店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等工作的专项整治,取得圆满成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本单位为行政单位,归口县政府管理,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单位编制人数9人。内设人秘股、爱卫股、法监股。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77.7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61.85万元,增长19.5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基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77.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75万元,占100%。 2018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61.85万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基金。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77.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19万元,占74.7%;项目支出95.56万元,占25.3%。2018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增加61.85万元,增长19.57%,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基金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7.75万元,支出总计377.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61.85万元,增长19.57%。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基金的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77.75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1.85万元,增长23.49%,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基金的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77.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77万元,占1.80%;住房保障支出7.61万元,占2.01%;城乡社区支出323.37万元,占85.6%;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占10.5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18年决算数为323.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决算数为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决算数为7.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本年度未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单位没有公务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所以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县市赴蓬安考察学习人员晚餐费用共计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138.1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公务接待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56万元,比上年减少72.12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房租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7.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数字化指挥中心坐席员及城管系统服装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用于保障城市管理各项执法费用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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