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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0-28

蓬安县纪委2018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时间:2019-10-28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管企业、县属公立学校和县属公立医院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以学习党纪党规为契机,大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二是以突出责任追究为抓手,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三是以匡正党风政风为目标,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四是以严格执纪审查为关键,坚持正风反腐工作高压态势。五是以注重宣传教育为举措,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六是以深化“三转”要求为重点,从严从实打造反腐铁军。

二、机构设置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纪委监委本级单位,下属二级单位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140.5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46.84万元,增长64.41%。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增加。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4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0.5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12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79万元,占60%;项目支出440.79万元,占4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140.5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46.84万元,增长64.41%。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0.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46.85万元,增长64%。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8.65万元,占95.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医疗卫生支出21.7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2.22万元,占2.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22.58,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27.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数为40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决算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1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决算数为7.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32.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13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9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61万元,下降23.4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情况较好。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蓬安县纪委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96万元,比2017年增加18.16万元,增长21.16%主要变动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大幅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8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诉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相关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蓬安县纪委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蓬安县纪委2018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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