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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32818/2019-0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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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10-28

中共蓬安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时间:2019-10-28 | 来源:县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农村方针政策,研究农村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农口和涉农部门的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业招商引资、县域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农民增收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农民收入稳步增长。落实农民增收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农民增收工作的领导;大力发展农民增收产业,加强产业园区建设,找准农民增收路径;构建新型经营主体,增加农民增收渠道,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强收入调查户管理,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建立农民增收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形势,确保收入正常增长。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28.2元,同比增长9.9%,预计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0%左右。

2、加快推进新村扶贫工程建设。按照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我们重点抓好34个贫困村的新扶贫专项工作,落实专项资金2666万元,实施贫困农户房屋“五改三建”1800户,截至目前,任务完成达79.6%在上,11月底前将全面完成建设。大力支持我委联系贫困村—利溪镇量金斗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协助发展种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调型土地1400亩,养殖龙虾200亩、青蛙300亩,林下养殖跑山鸡300亩,种植特色水果600亩,确保入园务工贫困群众月收入达1200元;修建通村、社水泥路5.7公里;整治维修山平塘2口,建立集中供水站6处,确保今年按期脱贫退出。

3、同步打造乡村振兴试点建设。按照“一园五线”试点建设要求,围绕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今年重点加强新园全乡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大力加强产业培育,种植黄精5000余亩,佛手1000余亩、玉竹800余亩;坚持种养结合,循环生态发展,规划建设高标准小型养殖场2个;强化美丽新村建设,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危房改造,对600余户农房进行了“五改三建”,结合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正在规划蜀北康养谷大门、展示厅、药膳、药浴等康养产业;加强道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4.5米宽产业大道11.7公里,生产道12公里,修建提灌站3座,整治水渠6000米,新建山坪塘1口。

4、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按照“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循环生态发展”要求,做大做强“六万工程”。扩建花椒园区,调型土地1500亩,在利溪镇八角村种植花椒1500亩;提升特色养殖产业,花好月圆公司,在去年动物园建设基础上,今年增加了猴山、虎山等动物区建设,修建了园区大门,成功收并川北野生动物园;加大蜀北桑海培育,加快推进桑海二期、加工厂房、食用菌、养殖场建设,把蜀北康桑海建设成为中国桑海。

5、大力培育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积极招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等新型农民经营主体,通过建基地,重培育,延链条,占市场,促发展,全县培育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户、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9户、县级龙头企业40 余户、专合社600个以上。同时,以省级龙头企业—南充佳美公司为重点,全面推进“三百示范工程”建设,加快亿元龙头企业培育,建立县级领导联系、县级部门帮带机制,重点进行技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建设。

6、农村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落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对照方案,我们认真组织人员针对市上的改革方案,深入调研,认真起草出台了对接方案,明确了22项改革内容,我们督促各牵头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各项改革有序推进,确保今年全面完成。

二是继续抓好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认真对照建设方案,加强协调配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县政务中心建立交易中心平台,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信息窗口,乡镇信息平台与县农交中心信息联网;完成了县交易中心与成交所的网络对接;农村产权确权相关基础数据正在录入之中。

三是认真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去年启动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完成了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今年将全面启动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20%的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工作。在搞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的同时,启动了新园油坊坝、徐家柳溪桥等10个村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目前效果明显。

7、扎实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做好原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继续抓好肉牛等特色保险试点。全县承保水稻22.82万亩,玉米16.8万亩,小麦10.9万亩,油菜12.3万亩,育肥猪39.8万头,能繁母猪3.8万头,公益林33.6万亩,商品林24.9万亩,柑橘2.2万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3万头,承保肉牛30头。全县兑付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合计1981万元。

8、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全年共争取新村示范县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资金3466万元,超目标任务466万元。

9、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

一是认真开展大学习。按照“参悟好,领会好”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精神、农村有关政策以及市县有关要求,并积极做好学习笔记。

二是组织开展大讨论。围绕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八个方面大讨论,大家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改,理清思路,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努力推动蓬安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

三是积极开展大调研。围绕蓬安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重在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这一核心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蓬安实际,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强、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加快蓬安“三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10、积极开展“河长制”。大力整治河舒河。全面推行河长制,我委牵头联系河舒河治理工作,在市总河长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总河长的直接指挥调度下,通过健全治理机构、完善指挥治理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完善污水处理体系,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奖惩体系,在各相关单位和沿河乡镇的不懈努力,河舒河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排查关闭禁养区养殖场7处,整治大小排污口32处,出动船只20余艘次,进行清漂清淤行动, 河舒河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11、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⑴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县委文件精神,形成了“责任制管责任人、用责任人带一班人”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主要领导总负责,坚决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检委员罗朝阳牵头,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书》,做到“一岗双责”,形成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⑵加强教育引导,提高思想意识

为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机关支部在农委系统内部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并制定了年度具体的学习教育计划,提出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方法步骤等。认真学习有关理论文章和重要文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剖析,使每个党员干部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训诫,自觉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深化对党纪、政纪、法纪的认识,深刻体会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性、无情性、惩处性,经常对照检查干部的一言一行,督促干部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杜绝发生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偏改错,使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人员形象。通过教育引导,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大家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只有加强廉政建设,才能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杜绝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机构设置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农工委本级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940.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686.72万元,下降36.4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89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9.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1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3万元,占39.11%;项目支出2746.83万元,占60.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940.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686.72万元,下降36.4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65.8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77万元,占7.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76万元,占0.27%;农林水(类)支出2666万元,占91.61%,住房保障(类)支出8.63万元,占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2.5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6.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80.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0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任务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有公务用车配备,不存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是接待餐费及住宿费。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2017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8万元,下降49.75%。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们将财务管理作为首要工作抓实、抓好,不仅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部署工作具体落实,增强有力的经济保障水平,提供政策支撑。做好预算,办好决算,组织好绩效等财政管理工作,是对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具体体现,是对我们政府职能转变的一大提升。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蓬安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用于安排医疗保险的费用。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财政部、人社部相关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津贴按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开支。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中共蓬安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中共蓬安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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