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水土保持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决算附表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水土保持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相关科技快发与推广;水土保持宣传与人员培训。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深入实施革命老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完成了相如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30km2。其中新修水平梯田58.20hm2,营造水保林380.57hm2,经果林175.29hm2;封禁治理措施783.71hm2;保土耕作措施532.23hm2。塘堰整治2座,沉沙凼37个,蓄水池22口,排灌沟渠8.38km,生产道路2.37km。经竣工结算,工程完成总投资837.24万元。该项目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竣工验收。完工了伍家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916.5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9 km2,其中坡改梯40.86 hm2,水保林232.21 hm2,经果林103.53 hm2,封禁治理562.02hm2,保土耕作651.38hm2,蓄水池43口,沉沙凼工程82个,沟渠工程8.25km,作业道路5.69km,,塘堰整治2座。年底前可完成项目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开工了辛家河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总投资916.15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30㎞²。其中:坡改梯工程53.07hm²,水土保持林208.53hm²,经果林162.54hm²,封禁治理540.65hm²,保土耕作665.21hm²;整治堰塘2座,修建蓄水池44口,沉沙凼91个,排灌沟渠8.13㎞,生产道路5.60㎞。
2.抓廉政,水保形象得以良好维护。
认真落实中省市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奉行“廉洁促效益、廉政就是生产力”的工作理念,扎实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
一是在项目管理中保持清白。在水土流失项目治理工作中,坚决执行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项目监理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不接受施工方的请吃、钱物等。严格工程质量监督,严格项目资金拨付,杜绝了项目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项目建设高效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在监督执法中坚守纯洁。深入学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职尽责,严格把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关,严肃查处开发建设项目中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吃、拿、卡、要行为。
三是在日常工作中恪守廉政。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坚持制度管事、管人,努力压缩经费支出、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行为。全局经费开支较去年有较大下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水土保持局本级,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蓬安县水土保持局本年收入合计7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82万元,占100%。(数据来源财决公开1_1表)
2016年蓬安县水土保持局本年支出合计7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8万元,占100%。(数据来源财决公开1-2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蓬安县水土保持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2.7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减少1.25万元,下降1.75%。(数据来源财决公开2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蓬安县水土保持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74万元,下降1%。(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蓬安县水土保持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0万元,占7.21%;住房保障支出5.54万元,占7.83%。水土保持支出60.14万元,占84.96%。(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5.10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决算数为6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54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蓬安县水土保持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_2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蓬安县水土保持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_4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0万元,下降7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5万元,下降7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6万元,下降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1.23万元。
2016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无公务接待任务,无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无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蓬安县水土保持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桌椅。(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蓬安县水土保持局公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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