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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12

蓬安县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决算附表

时间:2017-10-12 | 来源: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水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水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水务管理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审批县属水利建设项目,负责全县供排水、污水处理及节约用水工作。

3)负责组织全县有关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有关水资源、渔业资源、防洪、防涝、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

4)负责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收取水资源费,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5)组织水功能区划分,监测河道、水工程的水量,检测其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向环保部门提出排污水总量的意见审查、河道排污口的设置方案。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排水、城市污水处理工作。

6)组织实施江河管理,负责涉河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河道清障计划,指导江河防洪安全,保障河道健康运行;依法管理堤防工程及江河资源,征收相关规费;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负责全县河道的治理和开发。

7)负责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质量评定和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调度调剂生产生活用水。

8)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水利电力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实施技术监督;组织实施农村电气化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

9)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协调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

10)负责全县水产工作,实施渔业环境监测;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船员考核,办理养殖水面许可证,指导渔船、渔港的安全监督。

11)负责水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渔业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水事、渔事纠纷,查处水事、渔事违法案件。

12)拟订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行业各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审计;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水产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13)行业管理全县地方电力及城乡供、排水企业,监督、指导其安全生产及生产经营活动。

14)负责水务科技工作,组织水务技术推广、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务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5)指导全县水务、渔业行业职工队伍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水利精准扶贫工作。按照“2016年摘帽、2020年小康”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以171个贫困村脱贫为重点,以户户“有安全饮水”为目标,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易地搬迁户出现的饮水不安全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水利扶贫的对策和措施,全面完成了2016年55个脱贫退出贫困村和285个插花贫困村的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任务,解决了3.0992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省市考核均获得满分,受到了脱贫群众和省、市验收评估组的高度好评。

2.重点水利项目建设。主动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的汇报衔接,在项目储备上,亭子口水库蓬安灌区蒋家沟水库入围亭灌区囤蓄水库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田家沟水库可研已通过省厅审查,正在运转立项技术审批工作,计划明年底前开工建设;已到位国省补助资金1.08亿元。完成了木桥河防洪治理工程一标段、河舒清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2016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等民生项目,综合治理利溪伍家河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5.9平方公里

3.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坚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签订各类防汛责任书89份,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共发布防汛预警41次,发送预警短信21339条,涉及相关防汛责任人2312人次。及时修定完善《蓬安县江、河防汛预案》、《2016年相如城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蓬安县城市内涝防汛抢险应急预案》、《2016年锦屏防洪堤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中型水库应急度汛方案》、《小型水库度汛方案》等各类预案94份。全县各级各部门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667个,组建抢险队伍249支,调整充实抢险人员4950名。储备麻袋1.935万条,编织袋9.41万条,砂石料6.017万立方米,救生衣3545件,救生圈294只、抽水泵2台、缆绳2000米、雨伞60把、车载灯4台、抢险探照灯4台,水鞋100双等防汛物资。积极组织2016年度防汛救灾应急演练,成功处置了7.19县城区木桥河上游隧洞分洪排涝工作,减轻了县城区内涝压力。

4.涉水事务管理。结合“3.22世界水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水法制观念和水安全意识。全年共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加大水保和水污染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采砂、侵占河道和破坏水事环境的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砂石案件4件,扣押非法采砂设备11台,收缴罚款4万元。年审取水许可证48套,检查重装计量设备33个,征收水资源费295万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蓬安县水务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计8个,具体包括:行政单位有水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有防汛办,其他事业单位有水利服务中心、小(一)型水库管理中心、升钟水库灌溉管理局、大深沟水库管理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蓬安县水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138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8.19万元,占100%。

2016年蓬安县水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144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68万元,占6.36%;项目支出10720.95万元,占93.6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蓬安县水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1529.0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41.59万元,下降13.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蓬安县水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9.06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41.59万元,增下降13.1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蓬安县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1万元,占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4万元,占0.44%;节能与环保支出2053万元,占17.93%;城乡社区支出98万元,占0.86%;农林水支出9173.11万元,占80.12%;住房保障支出68.77万元,占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9.686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2016年决算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8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21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2016年决算数为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6年决算数为2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6年决算数为2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2016年决算数为33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2016年决算数为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4.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蓬安县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7.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蓬安县水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1.83万元,下降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万元,下降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4.8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如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数量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变动的主要原因项目工作验收、接待等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4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7万元,占55.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6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管理、水政、砂石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300人,共计支出3.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日常公务接待、项目工作验收、管理部门检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蓬安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1万元,比2015年减少23.7万元,下降21.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蓬安县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32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县建设三个标段经果林及苗木,水库动态预警监测系统设备及办公室搬迁购办公设备物资等。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563万元。主要用于木桥河防洪治理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大深沟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工程。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蓬安县水务局公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可再生能源(款)可再生能源(项)指用于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防汛业务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指抗旱业务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指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昌电站补助等。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2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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