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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12

蓬安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决算附表

时间:2017-10-12 | 来源: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台湾事务、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决定,依法维护台胞台属、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  

2、调查研究分析台湾形势、外事侨务和港澳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综合管理、统筹协调全县台湾事务、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  

3、负责指导、开展对台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涉台、涉侨的宣传、文化交流,指导、推动海外华文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县访问的重要外宾、华侨、台港澳重点人士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5、归口管理各项永台交流合作和人员往来事务,负责审核、报批对台双向交流的项目和人员;指导、管理来永台胞的接待服务工作。  

6、负责受理台胞捐赠的审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台胞、侨胞来永寻亲寻根事宜。负责台港澳同胞来永定居、安置和华侨回国安置工作。负责开展对归侨的扶贫济困工作,扶助困难台胞工作。  

7、负责统筹县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工作;按规定负责办理全县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及商务旅行卡有关事项,了解、掌握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8、推动、服务引进人才、资金和技术等工作;按规定承办邀请外国人入境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在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规定审核和管理外国记者来永的采访有关事务;  

9、按规定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对台民间交往工作,办理本县同外国建立友好城市事项;指导台属联谊会、台资企业协会永春联谊会和县海外交流协会工作;联系县台盟小组。  

10、指导配合全县对台、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涉台、外事侨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对干部群众的台情、侨情教育;审核涉外、涉台和涉侨新闻报道;组织、管理各种宣传品入台和在台湾媒体上推介永春的工作;负责向新闻单位介绍我县台湾事务、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有关情况。  

11、受理涉台、涉侨和涉外信访投诉和求助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负责协调处理我县辖区内涉台、涉侨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处置境外涉及我县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县机构、人员在境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  

12、负责对全县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宣传,促进交流,扩大侨台影响

一年来,我们立足侨台工作、反映侨台心声,围绕“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台力、宣传蓬安、促进发展”,加强侨台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中秋、端午等中国传统节日为侨台胞侨台属送祝福的机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侨台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党的侨台工作方针政策,宣传侨台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宣传侨台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护侨、护台,发挥侨台资源优势,积极参与我县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重大活动的先进典型。今年三月,我办派员参加了省台联会组织的四川省中青年对台文化经贸交流团,前往台湾开展了文化经贸交流活动。在交流考察期间,与中华文化经贸交流发展协会和中华文化经贸交流发展协会花莲分会就促进四川和台湾文化经贸发展与合作进行了交流,参加交流的协会会员纷纷表示要到四川蓬安参观考察,有的会员还表达了投资意向。

2、围绕中心,发挥优势,服务蓬安发展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建设嘉陵江畔大美公园城市,打造成渝第二城绿色生态主题功能区”,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是积极招商引资。结合蓬安实际,积极向市外侨台办推荐,申报了一批储备项目。在台湾交流考察期间,积极向台商推荐蓬安,部分台商表示在适当的时机,一定来蓬安参观考察。二是积极对接服务。实行定人、定事、定期到企业中去,深入台资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积极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凡是企业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尽心尽力把问题解决好。三是积极搞好接待。在接待工作中,我们坚持“勤俭节约,重在交流”的原则,既热情、真诚,又不铺张浪费,把接待的重点放在交流沟通上,介绍蓬安的发展变化,推荐相如文化品牌。今年9月,我们成功接待了台湾媒体“大陆魅力城市”南充采访团。采拍了周子古镇、百牛渡江等我县特色景点和河舒豆腐,很好地宣传了蓬安。通过接待联谊,结识了新的媒体人士,不断拓宽了外台侨工作联系渠道,促进了对外开放和我县的经济建设。

3、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对外交往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多达数千个,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为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坚持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切实加强管理与监督,优化服务工作,促进了我县对外交流。一是进行清理核实。今年,我们对在我县开展捐赠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情况,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加强项目管理。我们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捐资捐助的项目,全部进行了调查统计,每一个项目都要实地查看了解,督查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保证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三是做到齐抓共管。我办积极加强同县公安局国安部门的联系,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蓬安活动以及来蓬安的外国记者严格管理,完善涉外应急机制,互通情况,协调配合,积极处理好涉外突发事件。四是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一年来, 我办按照中央和省委下发的有关因公出国 (境)工作的政策和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外事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机关外事管理,开展了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清理,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加强了因公出国(境)的管理。

4、以人为本,凝聚人心,改善台侨民生

我办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侨台胞权益、为侨界排忧解难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努力做到深入实际知侨情、知台情、依法护侨护台有感情、热心为侨为台办事情,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倾情关怀侨台属生产生活。我们经常深入乡镇,了解广大侨台属的生产生活状况,及时掌握他们的最新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具体问题,促进他们发展生产,勤劳致富。二是真心帮助侨台属排忧解难。去台人员梁广学回家乡生活,今年患重病住院治疗,由于他长期在台湾单身生活,没有多少积蓄,又无法享受大陆的医疗保障政策,我办请示县委领导,由县民政局报销了部分医疗费用。杨家镇台属赵春民患尿毒症,弟弟遇车祸身亡,家庭十分困难。我办动关心帮助,积极与民政部门衔接,为他解决了大病困难补助。今年以来,在我办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先后解决涉侨涉台困难群众8人(次),企业困难职工35人(次),解决困难金2万多元。三是热情为侨台属提供服务。今年9月,旅居泰国曼谷市邦肯区的赖永燕女士带两个孩子回蓬安度假,由于泰国学校和我国学校开学的时间正好岔开,在回娘家度假期间,赖女士十分希望两个孩子临时在同年级班级接受中华文化教育。赖女士来我办寻求帮助,我们积极与县教育局衔接,及时安排赖女士的两个孩子就读。赖女士十分感激,并表示每年都要带孩子回蓬安接受中华传统文化教育,让他们不要忘记祖国、忘记家乡。四是认真做好侨台信访工作。我们在矛盾面前不推诿、不抱怨、不敷衍,千方百计找方法、尽心尽力抓落实,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原台办下属企业职工要求对企业进行改制,多年来经常到外侨台办和信访局上访。今年以来,蓬台贸易公司临时工多次到县、市上访,我们做了大量工作,耐心听取了他们的意见,组织召开了职工座谈会,与他们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对他们提出的问题,经过多方面查证,作出了书面答复,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

5、强化责任,凝心聚力,加强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坚持党群共建,服务中心工作,践行为民宗旨,密切干群血肉联系,积极协助县台侨办做好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我办紧紧抓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认真梳理消化整改,找准了工作方向。按照思想政治强、工作绩效高、服务群众好、工作作风实的标准,引导党员干部以推进科学发展为己任,抢抓机遇、强化责任,奋发有为、高效工作,立足岗位、事争一流,努力创造科学发展新业绩;以为群众谋幸福为价值追求,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心关心群众疾苦,尽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和弘扬优良风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廉洁自律、艰苦奋斗,塑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我办坚持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外侨台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始终坚持“不准向企业伸手拿一分钱、台企反映的问题不准拖拉推诿、涉及台企职工及台属来访不准无回复”的三不准原则,扎实搞好服务工作,整体形象不断提升。三是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我办主动配合县台侨办,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下派1名副主任到相如镇牛毛漩村担任第一书记,办公室4名干部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按照县台侨办“六个一”的要求,我们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为该村搞好扶贫规划,精准确定扶贫人口,因人而异、因地制宜选准扶贫项目,用好用活扶贫资金等方面出智出力,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扶贫工作。我办对口帮扶的4户贫困户,全部实现当年脱贫,收到了显著的效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县台侨办本级,属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台侨办本年收入合计37.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县台侨办本年支出合计3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3万元,占78.34%;项目支出8万元,占21.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台侨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7.8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2万元,增长20.0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台侨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万元,增长18.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台侨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75万元,占88.68%;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3万元,占0.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万元,占5.2%;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13万元,占5.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台侨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台侨办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任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2016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无公务接待任务,无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无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台侨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万元,比2015年减少54.06万元,下降92.2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台侨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本部门2016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台侨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无此项内容的单位则不解释,下同)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介绍收入类型、来源)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信访事务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县台侨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县台侨办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指县台侨办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县台侨办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等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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