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32818/2017-0397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0-12

蓬安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决算附表

时间:2017-10-12 | 来源:

<!--[if !supportLists]-->一、<!--[endif]-->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局是县林业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人员管理,使用森林公安专项编制的森林公安民警执行公务员制度,按照《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及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森林公安局是县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蓬安县森林公安局共计查办各类涉林行政案件30件,处理违法人员30人,没收木村45立方米,罚款2.64万元。在执法管理方面,我们坚持加强预防体系建设和从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两手抓,从强化日常监管入手,在着力预防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上下功夫。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蓬安县森林公安局是县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地属于蓬安县林业局,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设有三个中层机构,包括综会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和治安(刑侦)中队。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蓬安县森林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152.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77万元,占100%;没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2016年蓬安县森林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15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7万元,占94.76%;项目支出8.00万元,占5.2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蓬安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52.7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57万元,增长25.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蓬安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7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57万元,增长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蓬安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占0.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1万元,占4.59%;住房保障支出7.24万元,占4.74%;公共安全支出95.74万元,占62.67%;农林水支出41.78万元,占27.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87.74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1%,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有年中退休人员1人、年中增加临聘人员两人、职务工资套改和执行新的警衔工资标准。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01元,完成预算109%,增加的原因是年中增加临聘人员两人。

5.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7.24万元,完成预算101%,增加的原因是年中增加临聘人员两人。
    6.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2016年决算数为41.78万元,完成预算213.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蓬安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蓬安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预算10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5万元,完成预算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预算98.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1%,由于案件和出警次数增加,导致费用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48万元,下降3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5万元,下降4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3万元,下降21.90%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和2015年一样;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一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和公务员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5万元,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6万元,1.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5万元,其中:

2016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5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执法检查及各项警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298人,共计支出2.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市执法大检查,各县交叉学习等。本单位没有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7万元,比2015年增加1.57万元,增长5.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6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2016年末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专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视频监控系统、办案专用的照相机、录音笔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民警保险、警用服装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建项目等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7.农林水(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指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