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拟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注册登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3、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商品交易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4、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5、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全县流通领域生活消费商品及生产资料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6、依法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7、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根据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检查。
8、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指导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指导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依法组织指导监管拍卖行为、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11、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查登记,对广告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12、依法组织管理全县登记注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13、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组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活动。
14、负责机关及派出机构和所属单位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蓬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工商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工商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发工商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工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财政预算经费10260351元,比2014年财政预算经费12079700元,减少1819349元,减少15.06%,2015年经费支出10085130元,比2014年12256597元,减少支出2171467元,减少17.72%。
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7269568元,比2014年9474600元,减少2205032元,减少23.27%;
2、公用经费支出2146062,比2014年1566000元,增加580062元,增加37.04%;
3、项目经费支出669500元,比2014年1216000元,减少546500元,减少44.94%。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
2、公务接待费
本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26人,共计支出24153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蓬安县工商局执法执勤车编制数10辆,实际执法执勤车10辆,没有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5年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5263元,用于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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