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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008784241B/2016-0021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6-11-23

蓬安县人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6-11-23 | 来源:县人社局

第一部分蓬安县人社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人才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劳动者权益保障及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  

一是以落实政策为主线,努力实现就业稳定。以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统筹就业、自主创业为目标,不断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思路。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突出重点群体,以下岗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为重点,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对困难群众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引导、培训、职业推荐等服务工作,用好用足扶持政策。    

二是以惠民利民为取向,全面完善社保体系。在巩固已有扩面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城镇人员、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强化基金管理。加强对企业退休审批、医疗住院等待遇支出申领环节的监管。加大非现场监督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和规范管理。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人事人才工作。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人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人事考试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人事考试安全规范。    

四是以和谐稳定为目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强化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第二部分蓬安县人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蓬安县人社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人社局本年收入决算512.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12.7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512.77万元,较2014年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的预算。  

人社局本年支出决算51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2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512.77万元,较2014年减少,主要原因是强化财政预算的支出进度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本年支出决算51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77万元,占本年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人社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补助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0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对社会保险经办及管理事务运行运作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无因公出国(境)费发生。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采取措施规范公务接待的范围,控制公务接待活动的接待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财务管理,使接待费的开支得到有效控制。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县区学习交流(仪陇、营山、南部等区县)、市局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人社局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4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各项要求,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人社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6.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蓬安县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部门2015年末共有车辆2辆,都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县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五、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亏损、非本级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经营亏损、非本级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十三、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UploadFiles/Chief/2016/11/2016112316444651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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