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0MB1E4098XN/2023-0003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12-18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双公示”表(2023年12月18日)

时间:2023-12-18 | 来源:蓬安生态环境局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双公示”表(2023年12月18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
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
截止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南充尊峰实业有限公司 91511323MA64UFXY4F




陈刚 511321********

南环法
蓬安罚字〔2023〕12号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环法
蓬安罚字〔2023〕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款 我局于2023年8月3日对南充尊峰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公司未办理新增的道路沥青废渣回收加工生产线的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罚款 罚款
人民币1637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叁佰柒拾元整)。
1.637

2023.11.29 长期 2024.12.18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115111000087501480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  11511100MB1E4098XN
南充隆顺养殖有限公司 91511323MA63JDBU5J




祝立锟  653024********

南环法
蓬安罚字〔2023〕11号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南环法
蓬安罚字〔2023〕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我局于2023年6月19日对南充隆顺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3月,该公司将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污、病死猪、胎衣等废弃物,经处理后堆放至未采取防雨淋、防流失、防渗流的公路旁,用于种植牧草和大豆。至检查当日,公路旁仍堆存有三堆固体废物,固体养殖废物附近有刺鼻腐臭味,该公司存在未及时利用、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

2023.11.29 长期 2024.12.18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115111000087501480 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  11511100MB1E4098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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