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50087826841/2024-000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01-09
关于转发《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蓬安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县自规局:
现将《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充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南发改收费〔2024〕1号)转发给你单位,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南发改收费〔2024〕1号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蓬安县财政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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