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1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耿华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老清溪桥到抚琴大道桥段清溪河沿岸居民乱种蔬菜的建议》(第1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溪河沿岸治理职能职责在县水务局,根据县领导临时工作安排,我局负责配合县水务局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出动执法巡逻车和执法人员加大对清溪河沿岸严禁违规种植蔬菜的宣传,向河岸沿边居民发放宣传单,用车载音响循环播放,提醒居民禁止在河岸边种植蔬菜。
二、积极配合整治。根据县水务局工作安排,我局出动执法人员配合其做好严禁乱种蔬菜的劝导,对部分种植蔬菜进行拔出,共同维护河岸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李亚军;联系电话:139907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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