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3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赵军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停车位收费事项的相关建议》(第13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不规范”问题
我局将加强与县交警大队、融媒体中心、旅游公司等部门对接,针对机动车乱停乱放、摩托车及三轮车占用停车位等问题进行联动管理。一是联系县融媒体中心,加强对城区车辆规范停放的宣传引导。二是加大对旅游公司一线收费人员的培训,在掌握岗位工作所需工作技能外,要求收费员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劝导市民文明停放车辆。三是联合县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做到乱停乱放及时得到处理、纠正。
二、关于“优化停车收费时间”问题
为切实解决市民停车难问题,充分盘活停车资源,进一步优化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政策,我县公共停车位收费时段为:夏季 8∶00至21∶00、冬季8:00至20:00,其余时间段免费停车,该时间段有效避开车辆停放高峰,杜绝部分车辆长期停放占用车位的问题。
三、关于“加大乱停乱放整治力度”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通行和车辆停放秩序,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县公安局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成立了县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做好城区全域巡查,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开展大力整治,力保做到到位、顺向、有序停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李亚军;联系电话:139907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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