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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74961387X5/2024-0002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6-19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蓬安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9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2024-01-12 | 来源: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

关于蓬安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129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曾静代表:

提出的《关于县城车辆有序停放的建议》(第1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县城车辆停放和停收收费的宣传力度”问题

为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市容秩序整治,畅通道路通行。我局要求执法人员长期对市民进行车辆规范停放的宣传教育,同时,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月等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市民正确、规范停放车辆。要求旅游公司的收费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劝导市民文明停放车辆,做到一车一位,顺向停放,有序停放,共同营造平安、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秩序。

二、关于“建议公共停车位30分钟内免费停车制度”问题

公共停车位是由县交警大队根据城区规划和道路交通管理实际需要而设置的。收费管理标准是由物价部门进行核价备案, 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蓬安县城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蓬安发改收费〔2019235号)、《关于调整蓬安县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蓬安发改收费〔202041号)。现规定公共停车位免费停车时间为15分钟。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将公共停车位免费停车时间调整到30分钟的建议

一、关于“继续落实严管措施,整治违规停放”问题

我局主要负责城区非机动车停放工作,下一步,将加强与县交警大队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措施,明确执法队员责任,提高工作标准,做好城区交通秩序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19

(联系人:李亚军;联系电话:139907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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