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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74961387X5/2024-0002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6-12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2024-01-12 | 来源: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2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周茂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建议》收悉,现将涉及我局职能职责的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局主要负责对县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进行管控。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根据县政府每年对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划分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管控安排,充分利用我局执法人员管辖区域面积大、人员分散等特点,加强对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尤其是春节、元宵期间,呈现多点并发的特点,我局全员上岗,确保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

二、下步工作打算

会同县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充分将燃放烟花爆竹与市民燃放需求相结合,合理规划燃放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市民到点位进行燃放,确保将环境污染程度降到最低。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12

(联系人:李亚军;联系电话:139907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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