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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74961387X5/2024-000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6-12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2024-01-12 | 来源: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13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潘朝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严管街道设立电动两轮车临时停放点的建议》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规划,将城区嘉陵西路、建设路、文君路、铧厂路、抚琴大道、东风路、相如大道、政府街、政通街、笔架山中路等划分为严管街。

一、建设路、抚琴大道未设置临时停放点。建设路改造的初衷是让路于车,扩宽了车辆行驶道路,缓解了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但也迫使人行道边窄,故无法满足非机动车临时停放需要。同时,改造后的建设路和抚琴大道是我县城市的一张名片,是我县对外展示的主要街道,设置两轮车停放点将影响我县城市形象。

二、其他严管街非机动车设置情况。上述10条严管街,除建设路和抚琴大道外,其他街道均根据道路实际设置了非机动车停放点位,并严格落实执法队员责任,确保做到非机动车到点停放、顺向停放。

根据您的建议,秉承切实方便市民出行的原则,下一步,我局将不断优化城区非机动车停放,尽量做到既保持城市品质,又提升市民出行便利。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12

(联系人:李亚军;联系电话:139907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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