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陈铭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蓬安县城市照明设施智慧化提升改造的建议》(第205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照明工作的关心,近年来,蓬安县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科学构建蓬安低碳、美丽、智慧照明环境”为主要工作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照明绿色低碳照明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实现城市照明绿色、低碳、高质量和智能化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工作开展如下:
一、贯彻节能原则,提升路灯绿色节能覆盖率
为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不断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新路径,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已将全县城区路灯绿色节能覆盖率提升到85%以上。
(一)新建道路路灯光源统一使用LED节能产品。自2016年来,新建的凤凰大道、燕山大道、青云大道、西延线、锦屏干一道共计1000余盏路灯光源都采用了LED灯具,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达到100%。
(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照明节能改造。蓬安城区先后完成了抚琴大道全段、建设路、悦庆街500余盏路灯节能改造,对直管路灯中能耗高、用电量大、显色指数低的道路照明路灯全部更换为LED灯具,城市照明品质提升效果显著。
二、推进智能改造,提升照明设施智能化覆盖率
按照“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和“大城细管、大城智管、大城众管”的总体要求,县城完成了安汉大道、凤凰大道、抚琴大道、建设路、滨河南路、滨河北路、西延线等街道功能型照明和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升级工程。对26台箱变、160个配电箱,均加装了智能控制终端,实现城区所有直管路灯及夜景照明设施智能化控制覆盖率由0到70%的飞跃。
同时,正如您提案所述,我县节能减排工作与发达地区相比存在不少差距。如由于多部门管理,照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步伐不一致,部分片区在绿色节能改造以及控制智能化改造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由于资金原因,城区照明设施绿色节能和控制智能化改造无法全面实施。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认真组织研究并上报,同时,将智慧照明纳入全县城市智慧化管理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照明设施智慧化管理水平。下一步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察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做法,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区路灯节能改造规划,全面推进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力争早日实现路灯绿色节能覆盖率100%;二是推进城市照明控制系统智能改造,建设统一的全城路灯集中智能控制中心对全城路灯实行远程精准管控,力争将路灯绿色节能覆盖率提升至100%。三是积极对接省市相关主管部门,谋划包装项目,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尹建全;联系电话:1529821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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