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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74961387X5/2024-0001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6-12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0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2024-01-12 | 来源: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109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唐秀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促进蓬安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第10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与县宣传,县住建、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出行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盲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关注、支持和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

二、加强日常养护,确保设施完好。一是强调公众参与,利用网络、城管数字平台、市长热线12345等方式受理群众对盲道设施问题的反映,组织强化盲道问题的采集,及时交办和严格督办,并对诉求给予及时答复,从群众的意愿出发,对盲道设施不断改进。二是加大维护力度,对已投入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做到使用安全、维护及时、监管到位,确保无障碍设施完好。针对提案中反映周口中学图书馆无障碍坡道建设问题,我局赓即组织人员现场踏勘,该盲道由县图书馆建设,已向图书馆负责人反馈建议,后续将跟踪处置结果。

三、强化监管执法,保障设施通畅。一是加强对临时占用人行道(盲道)申请的审批前评估、审批后的占用实情和工程竣工后依规修复的监督,努力保障人行道(盲道)平整、坚实、通畅二是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联合公安、交警等多部门参与盲道整治行动,对非机动车乱停放、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等占用盲道的行为进行劝阻,全面取缔占道经营、压占、违法停车等行为,保证盲道设施的完善和通畅。对擅自挪动、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保证其发挥正常的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12

(联系人:陈潜坤;联系电话:1570817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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