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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574961387X5/2024-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3-06-20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20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时间:2024-01-12 | 来源: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

关于政协蓬安县委员会十一届二次会议

207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段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的建议》(第207号提案)已收悉,现就涉及我局的相关建议的意见回复如下:

一、关于增强农村居民环保意识的问题。近年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大清扫、大整治、大规范大宣教、大整治、大评比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各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营造活动氛围,倡导村民参与环境整治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转变,整治行动取得一定成效。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永远在路上,整治活动中暴露出来很多问题,农户传统陋习还未完全扭转,爱护环境的意识仍很薄弱,垃圾前端分类投放效果较差。鉴此,农村垃圾分类治理还需加大宣传力度,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宣传,各行政村(社区)要以多形式宣传载体,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教育引导村民参与整治行动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进一步营造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乡镇居民的环保意识。

二、关于完善农村垃圾收运设施不足的问题。2020年,我县实施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一体化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的建设和运营,实行农村垃圾收运市场化服务。前期,我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实地规划布局了垃圾亭的数量及位置,部分垃圾亭受到村民阻拦选址较难,新选址不方便村民投放及转运。项目实际运行中,我局督促两家收运公司对个别垃圾亭安装位置已再进行了调整,也对垃圾分类亭数量适当进行了补充。同时,我局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一旦资金下达,我局将对垃圾亭需求突出的乡镇再补充安装。建设过程中规划选址旨在完善终端处理链条。

三、关于日常监管和资金保障的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成立县专项督查组,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我局也成立了农村垃圾收运考核专班,联合乡镇街道对两家收运公司日常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在农村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方面,根据中省出台的指导性意见,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可逐步建立农户付费分摊机制,我县还未正式建立相关制度。目前,我县财政财力确实有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经费保障压力较大。各乡镇(街道)及所辖行政村均应按标准配备保洁队伍,保洁人员工资由各乡镇(街道)统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服务费暂按乡镇、县财政和争取上级资金共同解决。

四、加强终端分类处置实施建设的问题。目前,我县已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巨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的各个环节还存在不足,先分后混的问题也确实存在。我局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致力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县共建有生活垃圾压缩站12座,农村安装生活垃圾分类亭3536个,城区安装垃圾分类亭223个,配置垃圾分类转运车辆49辆,预计今年底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建成投运,届时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将实现闭环运行,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迈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热忱的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

        2023620

(联系人:李林果;联系电话:181218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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