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蓬安县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3-08-03 16:35

蓬安府复〔202319

申请人:刘某。

被申请人: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四川省蓬安县东风路226号。

法定代表人:杜长书,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不服,于2023年7月14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称于2023220日通过邮政挂号信向被申请人邮寄了《投诉举报信》,至今被申请人未作任何回复。

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显示其于2023220日邮寄《投诉举报信》,2023年223日送达申请人于2023710日向本机关邮寄行政复议申请书,本机关于2023714日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

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案中,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告知其投诉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不服,其实质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

关于申请人的投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本办法规定的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本案中,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信于2023年2月23日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履行处理投诉的法定职责期限2023224日开始计算,受理投诉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336日受理期限届满。

关于申请人的举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有关规定处理举报。举报人实名举报的,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同时,《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个工作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以上规定,被申请人最迟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后决定是否立案,并在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本案中,申请人的投诉举报信于2023年2月23日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履行处理举报的法定职责期限2023224日开始计算,告知申请人是否立案的期限最长35个工作日,2023414日期限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本案中,申请人明知被申请人于2023年2月23日签收举报信,被申请人履行处理投诉职责的期限于2023年36日届满,履行处理举报职责的限于2023414日届满。申请人于2023710日向本机关邮寄行政复议申请,均已超出法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刘某的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蓬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720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